司柏恒仿佛受了奇耻大辱般,上前欲挥拳打向盛黎昕门面。丝毫看不出昔日翩翩文雅公子模样。
“竖子尔敢——”
偏他从文,盛黎昕善武。
司微月余光透过红帘布偷瞟,见他发疯打斗了半天,竟连盛黎昕一片衣角都没碰到。
“真没用。”盛黎昕嘀咕道。
司微月:“……”
这场闹剧引起了周遭人们热闹围观。
侯府下人很快过来将还在挣扎的司柏恒拉下去,司承这时也不好再做隐形人了,轻咳一声上前肃然道:“亲家,侯府今日大婚是不是太过分了?”
自己女儿与公鸡拜堂且被小叔子公然当众调戏的事情传出去,司家明日便会沦为全长安的笑柄。
若不是如此,司承也不会冒着得罪侯府的风险开口。
侯府夫人孟氏赔着笑上前道:“亲家公,实在对不住,今日我儿感染风寒身体不适,实在无法出门见客,故只能采取下策……您放心,微月嫁入我们家,便是侯府儿媳,执掌中馈,万不会让旁人越了她前头去。”
她这给足了保证的场面话说得漂亮,司承也就顺坡下驴,放缓语气道:“原来如此。亲家,其实我们司家并不在乎这些虚礼,只希望世子婚后早日身体好转,能以正妻之礼好好待家女,夫妻和睦、琴瑟弦合。”
“这是当然。”孟氏不断点头,心中更是将那混账小子骂了一千遍。
大婚当日,逃婚去见养在外面的掖庭之女,也就只有盛永年才能干出这等荒唐事。
孟氏显然也担心此事败露侯府名声尽毁,边让盛黎昕捉一公鸡帮忙代行拜礼,致使婚事照常进行,边吩咐仆奴出门寻人。
“务必把那混账在今夜之前抓回来!”她斩钉截铁命令道。
侯府出动大半人手,总算赶在宵禁之前把自家大少爷给带回了府。
但一起带回来的,还有那位掖庭之女,徐锦巧。
孟氏气得身子后仰,指着盛永年颤抖道:“你,你糊涂啊!平常胡闹也就算了,怎么能在大婚当天把那个贱女人带回家中!你要把你的正妻置于何地?”
“母亲息怒。”盛永年解释道,“今日锦巧和她娘亲身体有恙,要不是我去先去探望她,给她们请了大夫,现在她恐怕要一病不起了……”
“这不是你逃婚的道理!”孟氏闭了闭眼,似是已经用尽力气,摆手道:“吉时已到,你且先回院先与妻子洞房吧。”
至于那个勾引了自己儿子的下贱掖庭之女,孟氏是一眼都不想看,挥挥手就让下人将其屏退。
盛永年还是挺怕这位生母的。
他动了动嘴唇想说什么,最终只得起身一步三回头看向徐锦巧地离开。
临走前,徐锦巧大叫道:“永年,我不许!我不许你和旁的女子洞房……你说好要与我一生一世一双人的……”
女子撕心裂肺的尖叫声响彻侯府,就连正在婚房中等待的司微月都听得清清楚楚。
她天不亮就被叫起来折腾一整天,人累坏了,本来坐在喜榻上已昏昏欲睡,愣是被这道叫声吵得一激灵。
好戏似乎要开场了。
司微月唇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。
不多时,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。
红烛幽幽,一道高大影子随着移动。
哒,哒。
司微月的视野中出现一双玄色烫金边皂靴。
“司氏?”一道低沉冷硬的男声。
“妾身司微月见过世子。”司微月福了福身。
盛永年在她面前居高临下道,“母亲让我来与你洞房,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,娶你非我本意。我已心有所属,劝你别动那些歪心思。”
司微月憋着笑询问道:“何为歪心思?”
“就是,别贪图妄想你不该有的东西!也不许伤害我心爱之人。”盛永年隔着红盖头捏住她的下巴,冷冷威胁道:“若是你安分,我可以许你在侯府安静当一个主母,给你体面。若你不安分,哼哼,那便休怪我无情!”
“唔……”司微月笑容消失,从牙关中溢出一丝痛楚的喘息。
盛永年曾征战边关沙场,是个武夫,力道极大。
仿佛有铁钳死死掐着自己,这种被支配又无法反抗的感觉,令她厌恶。
如有可能,她也想掐死这个匹夫。
盛永年冷笑道:“我说了,别妄图勾引我!我不可能跟你洞房花烛,你也别妄想生下本世子的孩子。”
司微月低低道:“唔,世子,我想说,你弄疼我了。”
好似碰到烫物,盛永年瞬间松开手,后退半步。
司微月摩挲了一下尚残余痛楚的下巴,心中也生了几分火气,语调清冷道:“我是遵从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嫁入侯府。世子,嫁你亦非我所愿。”
盛永年大概极少在女人这里吃过这等瘪,明显一滞,旋即嘲讽道:“你最好是。”
这等欲拒还迎的女人,他见多了。
这时外头传来小厮安福焦急的通报:“世子爷,徐姑娘说头疼,方才差点晕了过去……”
盛永年闻言,神色焦急,高声道:“你速去请府医,我马上来!”
临走前,他拿了一方手帕,用刀划破手指在上面留下零星血迹,“你拿这个与母亲交差!”
说完他将手帕丢在床榻上,看都不看司微月一眼,就风风火火地挥袖离开。
盛永年走后,烟雨和彩云几个丫鬟持盆端水鱼贯而入,给她清理卸妆。
司微月一把掀下红盖头和满头沉甸甸的金玉钗,总算能喘口气。
肚子也饿得咕咕叫。她随手拿起桌上放的莲子花生吃了两个。
她皮肤白嫩如凝脂,下巴上的两道深红指印,便显得尤为恐怖。
“小姐,世子爷也太过分了!新婚之夜,竟然抛下你就这般离开!”彩云一边拿药来给她涂抹,气恼又心疼。
烟雨同样义愤填膺:“真是给他脸了!我看这侯府上下都不是什么好东西……”
“还好吧。”对此,司微月早有心理准备。盛永年不是什么纨绔子弟,但为人风流,常去青楼,在男女之事方面名声尤其差。
今晚就是他想留宿,她也不愿。
怕得病。
她用小拇指和拇指有些嫌弃地捻起喜榻上手帕一角道:“好歹他还留下了此物。”
小说《让我当炮灰主母,我偏另谋出路》试读结束